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了27万字的《仪礼通论》点校本。《仪礼通论》为清代经学家姚际恒所著,一直未曾刊刻。据1998年12月《社科书讯》称,30年代,著名历史学家顾颉刚先生曾从杭州崔氏手里借得姚著《仪礼通论》钞本,并请人钞录一部,不久此钞本借给了友人。后因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原钞本下落不明,顾先生的钞本也因友人去世而不知去向。几十年来,顾颉刚苦寻此书不获。不意此书竟一直默默地庋藏于顾先生所在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的图书馆里,直到顾先生去世若干年之后始被发现,这真是件令人遗憾而又高兴的事情!
更使人感到高兴的是,这部尘封已久的海内孤本,经学者点校整理已出版发行。书讯传来,笔者旋即去北京图书城购得一册。此书装帧和纸张都很好。然而展卷披览,却大失所望,高兴的心情顿然全无。此点校本错讹连篇,若以错排字数统计,可达千处之多,已不能为学者所利用。花了国家很多钱,竟出了这样一部劣品,成为海内外学术界贻笑大方的话题!
限于篇幅,本文对此点校本的错误不能一一指明,聊举数例,可见一斑:
1、第15页、31页、54页都有“行以裸享之礼”字样。“裸”应为“”,音guan,按古代祭礼,酌酒灌地以降神谓之“”。由于裸、形近易混,治礼学者对此极为敏感,不容许出错。而此书当为“”字处,皆误为“裸”字。
2、第21页:“有篚,实勺、觯、角脯醢”应标点为:“有篚实勺、觯、角,脯醢”。按:“篚”为疏棂竹器,装有勺、觯(音zhi,一种酒器)和角,(音si,一种角制的匙),而脯(音fu,肉干)应装在笾(音bian,竹制礼器)中,醢(音hai,肉酱)应装在豆中。因这是礼之定制,此处省略笾豆不言。如按照点校者的标点,则将脯醢装在篚中了。
3、第72页:对曰:“某既得将事矣,敢辞。先人之礼,敢固以请。某辞不得命,敢不从也。”
此段背景是记古代士婚礼,男家使者到女家求婚,行纳采、问名之礼。礼毕,女家主人要以醴酒酬谢男家来宾。上面一段话,依郑玄注,第一句是记男家来宾辞谢款待的话;第二句是记女家主人坚持要款待客人的话;第三句是记男家来宾表示恭敬不如从命的话。因此,正确的标点应该是:
对曰:“某既得将事矣,敢辞。”“先人之礼,敢固以请。”“某辞不得命,敢不从也。”
不可想象,点校者甚至连郑玄注也未读,便加以标点。如依此标点,则原来的宾主对答之语就变成来宾一人之言了。殊属可笑!
4、第261页:“王室寝微”;第7页在点校者所写的《点校说明》中又言“其学寝微”。按“寝”当为“”。“”是“渐”义;而“寝”为息、止义,“寝微”于义不通。
5、人名、书名之误:第5页“黄宗”,“”当为“羲”;第11页,“敖、赦二书”,“赦”当为“郝”;第105页,“袭遂”,“袭”当为“龚”;第91页,“《王篇》”,“王”当为“玉”等等。
6、大量行间批语入正文,如第269页行间批语“刻画传神”四字分插入正文,成为“宾刻受画枣,传大夫神”,令人不知所云。
如此等等,不胜枚举。
分析此书错误的原因,点校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由书上署名得知,点校者同时担任责任校对。他既应对点校负责,也应对校对负责。这是一种治学态度与业务水平的综合反映。从书中出现的一些错误看,点校者对于古代礼仪制度完全是门外汉,且不识古字,却强不知以为知。当然出版社方面专业技术的不足,也是此书错误产生的原因之一。
据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要在近期重出一个改正本。但笔者担心:如果不对《仪礼通论》作若干年认真深入的研究,仓促行事,印出的可能还是一部废书。与其如此,还不如先出影印本为好。